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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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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业指导咨询室工作安排 一、工作室主要职能 1.为学生的创新创业与专业学习提供指导 2.为学生的通识教育课程提供选课指导 3.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提供指导 4.为学生的考研和境外升学交流提供指导
二、工作室时间安排 星期 | 二级学院 | 周次 | 时间 | 周一 | 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/飞行学院/汽车工程学院 |
第3—15周 |
上午 9:00-11:30
下午14:00-16:30 | 周二 |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/光电工程学院 | 周三 |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| 周四 | 经济与管理学院 | 周五 |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/理学院/化工与材料学院 | |
三、工作室地点 辽河路校区行政楼306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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